补贴对象及时间:
个人消费者按规则在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8万元(含)以上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新车,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日期须在2023年7月29日(含)至2023年9月30日(含)之间并上南宁牌照的。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补贴标准:
可申领2000元消费券用于二次消费,活动补贴发放名额为2500份,先申请先得,领完即止。其中,购买新能源车的个人消费者可申领通用型消费券(可在我市参与活动的成品油零售企业所属加油站、零售、餐饮、住宿企业消费使用);购买燃油车的可申领2000元加油券,可在我市参与活动的成品油零售企业所属加油站使用。一个消费者仅限申请一次补贴。
(详细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请查看平台活动规则页面)
第一步:账户注册
●申请人须在“南宁市民卡惠民服务”微信小程序进行账户注册及实名认证。
第二步:申请补贴名额
●登录“南宁市民卡惠民服务”微信小程序在购车补贴活动专区提交发票,申请补贴名额。
第三步:提交材料
●申请人获取到购车补贴资格券后,须在10天内使用购车补贴资格券上传个人信息及行驶证等相关材料。
第四步:核验材料
●活动方按规则要求对申请人上传材料进行核验
第五步:消费券/加油券发放
●资料审核通过后的10个工作日内活动平台方对符合发放条件的消费者发放2000元消费券或2000元加油券。消费者可在“微信惠民平台小程序-我的-我的卡券”中查看到卡券。
核验标准:
1.个人消费者所购车辆必须是新车,且所购车辆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开票日期须在2023年7月29日(含)至2023年9月30日(含)之间。
2.所购车辆的金额依据为机动车销售统发票价税合计额。
3.所购车辆须符合公安部《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GA802-2019)中机动车规格分类表规定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在设计、制造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或)临时物品,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7座的汽车。
4.补贴申请人必须是车主本人,补贴申请人的“南宁市民卡惠民服务”微信小程序上实名认证身份信息,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及行驶证信息须为同一自然人身份信息。申请人的“南宁市民卡惠民服务”微信小程序实名账号,申请核验信息时手机号、身份证、手机终端四项任意一项重复,均视为同一消费者。
申请人须上传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盖章发票联原件拍照图片,发票图片信息须完整,清晰。申请人须上传机动车行驶证原件拍照图片,行驶证图片信息须完整,清晰。
5.在补贴未发放前,申请人不能作废、红冲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申请补贴车辆不能转让过户。
6.一个消费者仅限申请一次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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