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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投资者在互动平台向东方集团提问:7月2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意见》,公司在城中村改造、智慧城市、新型城镇化建设方面有何独到优势?目前在手的城中村改造项目有多少?
东方集团回应:公司子公司东方安颐(北京)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拥有青龙湖地区部分地块的棚户区改造实施主体资格,并完成部分工作。东方安颐目前重点工作是加快资产处置,尽早收回前期投入。本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意见》中的城中村改造不完全等同于过去的棚户区改造,东方安颐暂未新增参与其他城中村改造项目。
本文源自: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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