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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成都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从8月22日至9月10日。在支持租住住房提取方面,《通知》明确,缴存人租住住房为未登记备案的,每月提取公积金限额由1000元调整为1200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44万元。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额度在同期提取政策规定的额度基础上,再上浮50%。《通知》还显示,成都公积金缴存人在重庆、绵阳市域内异地购房,可按缴存地提取政策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不受户籍地、工作所在地限制。(成都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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