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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唐河县法院泗州法庭通过调解成功化解了两起纠纷,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当场握手言和,化干戈为玉帛。
俩起案件虽纠纷类型不同,但都是“小口角”引发的矛盾,并且庭前双方情绪激动,对抗强烈,经过开庭质证、承办法官汤凯释法答疑后双方情绪冷静下来,在庭审过程中,双方达成和解。
一起为装修装饰合同纠纷,原告起诉被告要求支付劳务费,被告辩称装修不合格,双方对此各执一词,随着庭审的深入,法官的释法说理,原被告双方也都认识到了自己的问题,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下被告表示足额支付劳务费,双方达成和解,原告撤诉。
另一起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原告请求被告支付损害赔偿,原告从事儿童摄影店,被告在原告处消费因不满其服务,继而发生口角又演变成推搡、撕扯,原告因此诉至法院,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汤凯从商家、消费者的角度向双方释法明理,区分各自过错程度,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当庭赔偿原告1300元,至此双方和解。(供稿:张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