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学年新学期开学在即
宁夏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发布
《致全区学前教育阶段幼儿家长的告知书》
(相关资料图)
温馨提示有关家长
及时办理减免补助事宜
致全区学前教育阶段
幼儿家长的告知书
各位家长:
您好!
按照《自治区财政厅 教育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退役军人事务厅 军区动员局关于印发
<宁夏回族自治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5号)的规定,从2023年2月1日起,全区统一施行新的学前资助政策,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正式注册学籍的在园脱贫家庭儿童(原建档立卡儿童)、脱贫不稳定家庭儿童(原建档立卡儿童)、残疾家庭及残疾儿童、城乡低保家庭儿童、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烈士子女在报名时请携带相关佐证材料,办理学前资助减免补助事宜。一学年减免两次,按照免除保教费每生每学期750元、补助生活费每生每学期450元标准进行减免,剩余保教费和生活费请按规定自行向幼儿园缴纳费用。提醒:
第一,各幼儿园对享受减免政策的幼儿家庭不容许“先收后返”,请各位家长进行监督。
第二,学校已经减免费用,但学校在后期核查中如果发现身份造假,家长必须按要求、按标准补交费用。
宁夏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年8月15日
原标题:《最新!宁夏教育厅发布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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