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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经济网讯(王全友 苏永娟 记者马朝林)8月15日为“全国生态日”。为迎接首个“全国生态日”的到来,增强群众生态文明建设意识,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到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中来,8月15日上午,绥棱县人民法院紧扣“法治护航绿水青山”主题,组织干警来到东北湖公园、步行街等人流密集区开展生态保护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干警们拉起“生态与文明携手 和谐与法治同行”横幅,向来往群众分发生态环境保护倡议书,为大家讲解关于生态日设立的意义、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以及破坏生态环境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引导居民学法、守法、用法,积极参与到生态环境保护中来,争当生态卫士,共护美丽绥棱。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绥棱县人民法院将继续立足司法职能,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做好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用司法力量守护绿水青山,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司法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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